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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理工学院2016-2017学年度 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公开]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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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理工学院2016-2017学年度

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学年度报告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川教〔2017〕680号)等文件要求进行编制的。全文内容包括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整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9月1日到 2017年8月31日。

一、情况概述

2016-2017学年度,学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执行《四川理工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对照主动公开清单内容,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各项信息。

——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是学校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学校党政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将信息公开融入学校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全校上下形成了由学校统一领导、学校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师生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协调监督的领导体制,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切实维护师生和公众知情权。

——完善机制,监督执行。在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网管中心提供技术支撑、纪委监察负责监督的工作体制框架下,本学年度着力完善具体工作机制:一是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根据我校机构设置情况,将“清单”所列事项逐一对应到相关职能部门;二是学校机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坚持信息公开工作与依法治校、机关工作作风建设、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二级单位年度考核等工作紧密结合。

——扩大范围,深化内容。学校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加大关系师生切身利益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学校重要规划、重大决策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加大社会重点关注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向师生公开,征求意见,保障广大师生知情权;根据有关规定,重点向社会公众公开招生信息、财务信息、人事信息,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拓展渠道,丰富形式。学校信息公开网与各职能部门信息公开专栏建立链接,全体师生和社会公众可以进入相关网站和链接进行高效、便捷的信息查询和阅读下载。此外,充分利用电子屏、报刊、校园网、微博、微信等形式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方式,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强化保密,审查把关。学校单独设立保密工作办公室,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学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的方式

1.学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办公自动化系统、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网站等网络形式;

2.校报、年鉴、文件、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

3.校园广播、电视、公告栏、电子屏幕等;

4.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校长接待日、教代会以及各类座谈会、情况通报会等会议形式;

5.其他方式。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学校及时发布和更新网站信息,并根据信息内容及类别,分别在学校官方网站“综合新闻”“校园快讯”“媒体理工”等栏目、新媒体官方微信微博、校报等予以发布,使全校师生及时掌握校内各方面最新情况。学校校园网发布新闻2307条,学校官方微博发布新闻信息998条,微信公众号发布新闻信息1020条,编辑出版《四川理工学院学报》12期(社会科学版和自然科学版各6期,双月刊),《四川理工学院报》16期,制作宣传学校各方面事业发展的新闻。

通过学校OA系统,公布学校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具体决定,以及每周学校党政重要会议,本学年度公文发布平台共发布361份文件;集中统一发布学校机关和直附属单位的公示、公告、通知等信息384条,其中,通过校园网“通知公告”发布215条,OA办公系统发布169条,涉及招标采购、公开招聘、评优评奖、干部选拔公示、重要科研项目推选或立项公示、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公示等师生关心的热点信息;书记信箱和校长信箱,专人管理、及时处理回复,并在校内教职员工及学生中公开部分反映集中的共性问题,本学年度共处理书记信箱16件,校长信箱41件;学校共召开党委全委会2次、常委会32次、校长办公会25次、除固定代表外,学校在会议中讨论重点决策时,也积极让各职能部门、各学院负责人参与到会议中,对学校的各项工作建言献策,主动参与到学校的各项决策中。

(三)清单公开事项

1.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基本情况。学校通过校园网主页公开了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等办学基本情况。

——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及时公开学校章程及相关信息。通过学校网站和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向公众公布了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流程等信息。

——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学校于2017年6月6日至7日,召开了四川理工学院第三届工会暨教代会代表第二次会议,通过校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教代会工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报告等工作报告,增补选举第三届教代会执委会委员暨工会委员会委员,并将工作报告发布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学校年初制订了党政工作要点,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学校依据全年信息公开的总体情况,提交年度报告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

2.招生就业信息公开情况

——修订完善制度文件,提高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修订和完善了《四川理工学院关于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四川理工学院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的管理办法》、《四川理工学院招生录取结果公开的管理办法》等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的制度保障。充分利用相关会议、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公开事项。对涉及到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各类招生政策、录取信息、招生计划等事项通过公示栏、宣传橱窗、网站、微信等媒介进行公开。

——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教育部的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政策,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了如下几个方面的信息公开:第一,招生章程及招生简章公开;第二,招生计划及招生办法公开;第三,录取信息公开;第四,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公开;第五,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2017年《研究生招生简章》、《研究生招生章程》、《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须知》、《接收推免生实施办法》、《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经学校审核后,及时上传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并在学校研究生处网页公开,同时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2017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点《网报公告》、《现场确认公告》、《考点公告》经学校审核后,及时上传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在学校研究生处网页公开;2017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个人成绩查询、2017年研究生《调剂公告》、《复试公告》、《2017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皆及时上传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在学校研究生处网页公开,同时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我校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线下申请破格复试的通知,经学校审核后,于2017年3月20日在学校研究生处网页公开;我校2017年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含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总成绩、破格复试备注、专项计划备注)经学校审核后,于2017年4月17日、4月28日分两批在学校研究生处网页公开;我校2017年研究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及四川省招考委审批后,于2017年6月1日在学校研究生处网页公开;我校2017年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研招办联系方式、各二级学院联系方式及纪委监察联系方式在我校招生简章、调剂公告、复试公告、复试录取办法等多个流程中公开。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建立健全财务信息公开机制。一是加强了财务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2016年11月印发了《四川理工学院财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川理工〔2016〕241号,根据新形式新情况,不断完善财务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为财务信息公开提高了制度保障。二是成立财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学校财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组长由学校主管财务的校领导担任,财务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学校行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基建、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为成员,并明确了学校财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职责。 三是建立健全财务信息公开内部审批管理制度,明确了日常财务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审批人应对财务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学校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四川理工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四川理工学院差旅费报销指南》、《四川理工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四川理工学院教学实验材料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理工学院实验室运行经费精细化预算办法》,并通过学校校园网或办公系统公开,同时,在计财处网页、公示栏等进行公开;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制订的程序公开。学校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出台须经过草拟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部门或教职工意见、反复修改、上报校长办公会审定等程序方能出台。

——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通过基金会网站主动公开《四川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四川理工学院拟成立教育发展基金会情况简介》、《四川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组织结构》、《四川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2016年税前扣除资格文件》、《四川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管理办法》,实时公开四川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收入明细。

——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学校仪器设备、图书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流程执行,并经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策,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学校收支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工作开展的情况。学校预算按“两上两下”的要求,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党委常委会审核通过后上报省教育厅,在经省人大、财政厅、教育厅批复学校后,及时将学校的收支预算、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等分别通过教代会、财务简报的方式向广大教职员工公开披露。

——学校收支决算、收入决算、支出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公开工作开展的情况。在决算批复后,学校及时将收支决算、收入决算、支出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等通过教代会公开披露,并通过定期编制财务简报的方式在校内同时公开、并细化到支出经济科目。

——学校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公开工作开展的情况。学校通过在校园网站的公告栏或通知栏将每年的各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与投诉方式等作为主要信息公开载体向社会公开。同时,在新生入学通知书上将此四类公开告知新生及新生家长,并在计财处的办公场所公示栏中进行公示,做到了收费项目清晰、收费依据明确、收费标准合标、投诉渠道畅通。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2016-2017学年没有校级干部社会兼职情况。

——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2016-2017学年,有5名校级干部因公出国,均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并予以了公示。

——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按照《四川理工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已先后进行了两轮岗位聘用。因事业发展、机构变动等原因,我校正在制定包括编制核定、岗位设置与聘用的系列办法,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力争2018年上半年完成第三轮全员岗位聘用工作。

——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2016-2017学年,新提拔任用的处级干部16人,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均进行了考察对象公示环节和任前公示环节;我校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文件精神,严格把握各招聘环节,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公招工作的顺利进行。在2016-2017学年的工作人员招聘中,包括招聘公告、资格审查、笔试成绩、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拟聘人员信息等均在规定网站公开发布,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实行阳光招聘。我校2016-2017学年通过考核及考试公招,共计招聘工作人员129名,到目前为止,未收到与公招工作相关的举报和信访。本年度通过校园网主动公开公招信息9条,通过OA办公系统主动公开评优评奖、年度考核、职员晋升等信息共6条。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四川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学校每年撰写本科教学质量年度分析报告,按时上报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从2015年起,学校组织开展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采集工作,且所有采集数据全部上教育部平台。2016-2017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正在撰写中,将于2017年12月在四川理工学院教务处网站上公开。2017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采集工作正有序地进行。

——本学年,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为30004人,其中本科在校生为28512人,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学生比例为95.03%。

——学校设有本科专业82个,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新增西班牙语本科专业,停招工业工程、社会工作、统计学、经济统计学、物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化学生物学、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等8个专业。

——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2303门,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为36.78%、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20.77%。

——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为78.85%,教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为13.38%。

——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指导服务及毕业生就业信息公开情况。我校重视开拓就业市场,丰富就业渠道,着力抓好就业信息的收集、发布与更新,确保就业信息针对性、及时性与覆盖度。重点做好以下信息公开工作:第一,就业信息公开。就业中心打造“网站+微信”的立体式信息服务,借力微信平台、“就业网”、短信平台、电邮平台、工作QQ群等五大电子平台发布就业信息,实现毕业生就业的及时无缝对接;第二,就业工作动态公开。及时发布就业工作信息,在学校“就业网”新增8个专栏,便于用户查看,同时加强就业指导。设立了“专场招聘”、“需求信息”、“双选会”、“就业快讯”、“公招信息”、 “就业政策”、“就业指导”等8个专栏,受到毕业生广泛关注;第三,积极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讲、咨询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张贴海报等方式,宣传国家和各地就业创业促进政策,引导在校生做好就业创业准备,参与就业指导、创业活动;第四,就业信息反馈公开。2016年9月至11月底,学校编写和发布《四川理工学院2016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并及时向全校师生发布,为就业、招生和培养提供更准确的信息反馈。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印刷纸质《学生手册》,公开各项学生管理的文件,并按全校学生人数分发到每一个在校生。

——制定或修订学生管理相关文件,包括: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励办法、学生处罚办法、助学金管理办法、勤工俭学办法、学费减免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

——通过网络公开。有关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学生标兵、优秀毕业生、勤工助学等评定信息皆通过二级学院张贴或网页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核后在学生处主页或学校主页上公示,国家奖学金、助学金上报四川理工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其余评定工作报校领导审批。每一项评定信息均先后经二级学院和学生处分别通过张贴或网络两次公示。

——研究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根据教育部第41号令,我校制定了研究生学籍管理,并上报四川省教育厅。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已在四川理工学院研究生手册中公开;依据国家、四川省有关奖助金政策,我校于2017年5月修订了我校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法;根据《四川理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四川理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四川理工学院研究生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四川理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评定的 “四川理工学院关于2015-2016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公示名单”、“四川理工学院关于2015-201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公示名单”,于2016年10月27日在研究生处主页公开,并上报省教育厅;根据《四川理工学院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四川理工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实施细则》评定的“四川理工学院2016-2017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聘任汇总公示名单”,于2016年9月28日在学校研究生处主页公开;根据《四川理工学院研究生“川理校友奖学金”评选办法(暂行)》文件规定评定的“2016年研究生‘川理校友奖学金’公示名单”,于2016年11月25日在研究生处主页公开;关于研究生奖励处罚办法,已在《四川理工学院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办法》、《四川理工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四川理工学院研究生学生干部考核办法》中公开;学生处罚办法已在《四川理工学院学生处分(处理)申诉、违纪处分管理办法》中公开;根据《四川理工学院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办法》文件评定的“四川理工学院2015-2016学年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定结果”,于2016年10月14日在学校主页公开;根据《四川理工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文件评定的“2017届研究生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于2016年10月29日在学校研究生处主页公开;我校研究生申诉办法已在《四川理工学院学生处分(处理)申诉、违纪处分管理办法》中公开。本学年度未发生申诉情况。

7.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

——不断完善学术规范制度建设。根据科技发展需要和国家科技政策调整,本年度学校修订了《四川理工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理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四川理工学院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办法》和《四川理工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新制定了《四川理工学院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办法》、《四川理工学院纵向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和《四川理工学院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办法》。

——科技信息公开情况。学校所有重点科研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开放基金项目和校级项目(含人才引进项目和留学基金项目)的申报指南、申报通知和结题验收通知等均在科技管理部门网站(科技处、社科处)、科研平台所在学院、学校OA系统和科技处QQ群中进行了信息公开发布;纵向项目和成果奖的申报通知均在科技管理部门网站(科技处、社科处)、科技处QQ群和学校OA系统中进行了信息发布和转载,并作出了具体安排;纵向项目经专家评审后,在OA系统、科技管理部门网站、科技处QQ群和校务公开栏进行了推荐公示;人才引进项目的立项通过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审定后,并在OA系统、科技管理部门网站和校务公开栏进行了公示;依据上级管理部门要求,省、市科技成果奖的申报推荐在OA系统、科技管理部门网站和校务公开栏进行了推荐公示;对于上级管理部门限额推荐的优秀科技人才,在OA系统和校务公开栏进行了推荐公示。

——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情况。2016年11月,学校学术委员会接到相关举报,随即委托学术部、科技处分别与音乐学院和计算机学院组成两个调查组进行了调查核实,调查结果表明:音乐学院教师曾慧敏、计算机学院教师唐子蛟和杨善红抄袭行为属实,违反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和《四川理工学院科研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学术不端行为。经学术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曾慧敏、唐子蛟和杨善红行政警告处分。

8.学位学科信息公开情况

——授予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授予硕士的基本要求分别在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研究生手册、研究生导师手册、研究生网站予以公开。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在“四川理工学院大学生修读指南”中公开;根据《四川理工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于2016年6月17日在学校主页主动公开“四川理工学院2017届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于2016年6月23日在学校主页主动公开“四川理工学院2017届拟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根据《四川理工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经研究生自荐、导师推荐、各学院教授委员会评审、研究生处审核,推荐了2017年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3篇,于2017年6月13日在研究生处主页主动公开;根据《四川理工学院关于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办法》的要求,经导师本人申报、所在二级学院初审、受聘学科二级学院教授委员会复审、研究生处审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授予2017年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5人,于2017年8月30日在学校网站主动公开;根据《四川理工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遴选聘任管理办法》(川理工〔2015〕79号),学校开展了第十批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指导教师遴选,遴选结果于2017年7月5日在学校网站主动公开;根据《四川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内指导教师遴选聘任管理办法(修订)》(川理工〔2015〕90号),学校开展了第十一批硕士研究生校内指导教师的资格遴选,本次遴选结果于2017年7月5日在学校网站主动公开信息。

——关于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我校未开展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工作,因此,暂不涉及此项工作的信息公开问题。

——关于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文件,制定了《四川理工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川理工学位〔2017〕3号),并上报四川省学位办备案;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博士硕士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四川理工学院2017年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实施细则》(川理工学位〔2017〕4号),并上报四川省学位办备案。

——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依据国家、四川省相关文件要求和(川理工学位〔2017〕3号),学校开展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评审推荐工作。经二级学院申报、专家组评议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推荐化学工程与技术申报博士学位授权点,推荐数学、化学、会计、农业等四个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申报硕士学位授权点,于2017年8月3日在学校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并将推荐结果上报四川省学位办;依据国家、四川省相关文件要求和川理工学位〔2017〕4号文件要求,我校开展了2017年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经二级学院申报、校外专家组初评、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同意撤销发酵工程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自主增列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于2017年6月9日在学校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并将推荐结果上报四川省学位办;根据川学位〔2015〕3号、川理工学位〔2016〕1号)文件,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拟新增酒店管理、应用统计学、车辆工程、工程造价等4个专业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于2017年4月11日在学校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并将推荐结果上报四川省学位办;为充分发挥教育硕士在我校研究生教育中作用,优化我校学位授权点学科专业结构,学校自主开展增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工作,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中增列学科教学(语文)(代码:045103)、学前教育(代码:045118)两个领域,于2017年5月24日在学校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并将调整结果上报四川省学位办、全国教育硕士教指委备案。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情况

——公开发布《四川理工学院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理工学院外国留学生(本科)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四川理工学院外国留学生(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四川理工学院外国留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四川理工学院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五个制度文件。

——在汇东校区综合楼公示栏面向全校公示5次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在汇东校区综合楼公示栏和宜宾校区国际学院公示栏公示2次留学生奖助学金情况;目前我校还没有教育部审批或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10.其他信息公开情况

——继续开展历史遗留问题清理工作。召开历史遗留问题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安排部署清理工作,目督办对各职能部门开展历史遗留问题清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跟踪。

——做好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工作。成立了“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公寓、水电、饮食、物业、医疗、交通运输等《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了指挥统一、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确保事故发生时应急预案能够立即启动。本年度公开处理因2017年7月5日突降暴雨造成营盘校区家属区八栋围墙堡坎紧急排险工作,排查处置上报矛盾纠纷事件4起,处置影响稳定事件3起;开展全校性安全大检查4次,其它安全检查3次,现场整改安全隐患7处,落实整改10余处;完成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8次,及时配置或更换图书馆、体育馆等重点部位消防设施设备319件。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收到有关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咨询电话或邮件的较多,而明确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没有。

四、信息公开评议情况

——“两代会”评议情况。2017年6月,学校在第三届“两代会”第二次会议上对2016年度校务公开情况进行了评议。全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较大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能及时提供各类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未接到相关负面评议信件和举报信件。

——干部选拔任用等评议情况。2016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为98.26%,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满意度为100%,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满意度为100%,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满意度为98.26%,新选拔任用干部满意度为97.03%。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度没有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或者申诉。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经验。一是高度重视,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分解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明确责任单位,使得信息公开部门能够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二是及时做好学校重大事件的信息公开。重大事项均通过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并通过公告向师生公开;在领导干部选拔上实施“阳光工程”,将干部选拔的全过程向群众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中,均有考察对象公示和任前公示环节。认真受理群众反映的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对反映问题性质严重、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均作了认真的查核并回复;对于重要事件,学校公开进行报道,比如宜宾校区(白酒学院)建设情况、四川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等,使师生员工能够及时了解事件的发展进程。通过教代会,听取、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财务工作报告》、《教代会暨工会工作报告》等,充分发挥教代会作为信息公开渠道的作用。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强化,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利用大数据统计和利用各类信息的技术手段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实和追究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一是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平台。学校行政办公室将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进行积极沟通,进一步完善、优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依申请公开系统,不断拓展新的发布渠道,加大关涉师生切身利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精准推送力度,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专员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三是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部门主动公开信息的督察督办力度,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

 

四川理工学院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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